如何建立集采机构竞争机制?围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这一要求,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成功打造了集中采购机构跨行政级次代理业务模式的首个成功案例。《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近日获悉:该中心组织的嘉定区第一批16家公共机构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上月顺利通过验收,目前,第二批10家公共机构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正式启动采购流程。
跨行政级次 19家公共机构打包采购
据了解,上海市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嘉定区机管局)负责推进全区集中统一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并于2019年将第一批19家公共机构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打包委托采购中心实施采购。该节能改造项目涉及7家国家机关、3家卫生机构、9家教育机构,主要是对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生活热水系统等具备节能潜力的用能系统进行节能改造,通过应用智慧管控平台、绿色金融服务等创新措施,降低公共机构能源系统运行成本,提高建筑能源资源使用效率,提升后勤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建立集中统一组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特色模式。
“该项目作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进区(县)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的试点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为了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特委托给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嘉定区机管局副局长陆民杰说。
采购中心主任金晓春介绍,采购中心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主动接受委托,积极尝试开展跨区域、跨层次政府采购工作。由于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难度高,采购中心明确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采购任务。
合理分包 组织专家咨询会
在第一批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的采购过程中,19家机构用能设施基础情况差异巨大,多家单位竣工图纸和文档材料缺失,为投标人设计节能方案带来障碍。
“嘉定区机管局统筹协调,将各试点单位分类分批打包,集中推动各项流程,避免走弯路、掉链子。”陆民杰介绍,根据不同机构特点,将19家机构分为两个包件,7家国家机关为第一包,采用节能量保证型管理模式;3家卫生机构和9家教育机构为第二包,其中卫生机构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管理模式、教育机构采用节能量保证型管理模式。
项目基础信息和用能现状不明确,不同包件、同一包件采用不同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如何合理报价?又如何进行评审呢?
金晓春介绍,由于项目实施正值疫情高发期,在确保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购中心先后两次组织专家咨询会对采购需求进行论证,以解决项目基础信息不完整不清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需求。“通过论证,我们也把握住了项目的关键要素,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特点细化量化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不仅比较合同期内的支付总金额,而且还将‘年节能量’‘采购人分享比例’‘合同期’纳入评审因素,以期更全面地反映供应商投标方案的性价比。技术部分,根据合同能源管理不同于普通服务类项目或普通设备更换项目的特性,将方案设计分为节能改造方案、施工改造方案、项目运维方案、后勤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方案四部分,覆盖合同能源管理全过程,对于占项目投资总额比重较大的改造设备部分,则给予了较高的评分权重,分照明系统、空调系统、热水系统、能耗监测系统分别进行评审,做到与需求的一一对应,该评分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得到了业内专家的认可。”
克服困难 解决平台统一
“预算不统一、监管部门不统一、平台管理不统一等诸多困难,是这个项目最大的阻碍。”采购中心副主任倪伟钦介绍,上海政府采购信息平台目前不支持区级预算单位将项目直接委托至市级集采机构,市区两级预算、两级监管,导致预算单位无法自由选择集中采购机构。
为此,采购中心反复多次联系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协调解决,最后提出在采购中心内部执行平台上组织实施该项目,解决平台不统一问题。由采购人嘉定区机管局直接至市采购中心委托项目,在中心内部执行平台上生成虚拟采购编号实施采购,但采购公告、澄清公告、中标结果等信息仍在法定平台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圆满解决预算不统一、监管部门不统一、平台管理不统一等诸多难题。
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杜云峰表示,市政府采购中心跨前一步、敢于担当,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探索跨行政级次、跨地区、跨部门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主动承担公共公益性分散采购项目,在各方通力合作下,第一批试点项目取得了初步成效。
组织统一踏勘 消除供应商疑虑
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 14家供应商参与报名响应。为帮助供应商更好地理解需求,了解项目现状,采购中心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协助采购人组织供应商对改造内容较复杂的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及嘉定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统一踏勘,同时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了19家机构的联系人电话,若投标人对其他机构仍有踏勘需求,可通过预约的形式前往。踏勘结束后,针对供应商的疑问,采购中心专门组织专家论证会与其当面沟通解释,彻底消除他们的疑虑。前期工作到位的情况下,后续开标评标相当顺利,经评审委员会客观公正的评审,最终两家实力雄厚的供应商分别中标两个包。
采购中心副主任倪伟钦表示,采购中心先后三次组织专家咨询会对采购需求进行论证和答疑,确保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并结合项目关键要素和特点制定针对性的细化量化评标办法,在节能行业中树立了政府采购的良好形象,保证了项目按时、高质、高效完成。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上海市机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副处长傅渊说:“公共机构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深入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响应‘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号召、进一步发挥财政性资金支出对绿色发展领域牵引带动和效能提升的有效路径,希望未来能有更多公共机构参与到这项多方共赢的事业中来,积极为上海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贡献。”
开启第二批项目 打造示范案例
据悉,第二批试点项目日前正式启动, 3月4日,上海市嘉定区集中统一组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采购工作座谈会顺利召开,上海市财政局、机管局,嘉定区财政局、机管局,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及第一批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单位、服务商等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出席。会议总结了第一批试点项目的成果经验,对充分运用成功经验组织好第二批项目达成共识。
对于第二批试点项目的采购工作,杜云峰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嘉定区机管局要按法律法规要求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嘉定区财政局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做好项目监管工作,探索形成跨行政级次、跨地区、跨部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示范案例,适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到依法采购、规范有序。要以采购需求为引领,根据项目特点编制采购需求,依法确定采购方式、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合同类型,优化评审因素设定,确保供应商在信息充分对称的前提下,按照统一规范、科学合理的交易规则参与项目竞争;三是各采购主体应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和内部控制,防范采购风险。本项目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更加注重项目采购的规范性,通过公开透明促进公平竞争,坚持结果导向,实现优质优价、物有所值目标。
“开展跨区域、跨层次政府采购工作,是采购中心积极推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贯彻落实集采机构竞争机制的有益探索。通过本项目采购,采购中心积累了类似项目需求标准及评标办法制定等方面的主要经验。采购中心将继续做好第二批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的采购工作,形成标准化、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的特殊模式,并为下一步在全市乃至全国大规模推广提供借鉴。”倪伟钦如是说。